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51号)。内容为:“因你单位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8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