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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2022年5月6日、2023年9月21日披露《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8、2022-040、2023-066),分别于2021年4月14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3-027、2023-078),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合计为45,174,031股,其中36,158,251股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9,015,78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45,174,03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41,069,418股变更为1,195,895,387股,注销股份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

3.63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邮编:133700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申报日期: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4、联系人:王振宇

5、联系电话:0433-6238973

6、传真:0433-6238973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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