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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华科技”)于2024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持有的公司13,841,9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于2024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司法拍卖。现根据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阿里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如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M4658于2024/04/16 10:00:16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梁健锋持有的超华科技(证券代码:

002288)13841999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格:

人民币33,237,408元,成交均价约2.4元/股。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5,63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43,634,5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8.63%,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2%。如司法拍卖股份成交并最终完成过户,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31,792,585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

14.15%。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2、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后续涉及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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