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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电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司代码:600468 公司简称:百利电气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百利电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南大强芯半导体芯片设计有限公司、辽宁荣信兴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贯龙电磁线有限公司、成都瑞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百利高压超导设备有限公司、百利康诚机电设备(天津)有限公司、天津百利通海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百利纽泰克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及戴顿(重庆)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战略管理、信息沟通、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投融资与担保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审计监督与内控评价管理,重大生产经营安排、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及融资担保项目,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调动、使用等业务和事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收支业务:重点关注包括资金活动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货币资金使用授权审批程序。

公司投资融资业务:投资业务方面包括投资项目调研、申报、审核、批复等程序,投资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评估;融资业务关注融资策略规划、方案制定、审批程序、融资费用支付等。

销售业务管理:从销售计划制定、客户开发与信用管理、业务谈判与销售合同签订、销售定价、折扣政策、收款政策等环节。

采购业务:关注物资请购、审批、订货、付款等环节是否按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入库验收程序环节,能否杜绝不合格物资进入仓库。

在建工程管理: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工程建设、工程验收、支付工程款等工作环节,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设置,不相容职务是否相互分离。

合同及法律事务管理:合同签订调查与谈判、合同审核与签订、合同履行与结算、合同补充与变更、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评估、管理和检查、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

财务报告:与财务报告相关岗位和职责权限设置;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贯彻和执行;会计业务过程中授权批准、责任分工、凭证记录、内部复核控制程序是否明确;财务报告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报送审批是否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要求。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税前利润的10%≤错报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错报<税前利润的5%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0.25%≤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0.25%

说明:

公司以两者孰低原则确定最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潜在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潜在错报;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处罚;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税前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税前利润总额5%(含5%)以上而小于10%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税前利润总额小于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
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财产损失虽未达到或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一般缺陷决策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构成损失;一般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子公司收入按照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货物需经过交付签收或验收合格,与货物有关控制权才可确认转移,但子公司部分签收单回收不及时,导致收入确认不及时。注意到该事项后,公司加强日常内控管理,对发出产品及时跟踪,获取、并保管签收单据,按月提交财务部门进行收入确认处理。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一子公司未单独设立物流仓储部,采购部部长由生产运营中心总监兼任,既负责生产采购也负责仓库实物管理;销售部门负责管理产成品仓库,既负责销售发货也负责仓库日常管理;因未单独设立仓储部,存在采购、发货与实物管理职责不相容的缺陷。注意到该缺陷后,该公司增设仓储物流部,单独设立物流仓储部,明确部门及岗位职责,做到不相容职务分离,形成制衡机制、规避舞弊风险。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为财务报告编制提供合理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顺畅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提供保障。2024年度,公司继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川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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