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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于莹)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莹认真研习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掌握了上级监管部门对于独董日常工作的新动向与新要求。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过程中,利用法律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于莹,博士学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370141号证书。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春市、厦门市、大连市、哈尔滨市仲裁委委员。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以主任身份,召集并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专题会议;以委员身份,参与了1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专题会议。

(二)参加培训情况

本年度,本人于11月14日参加了由吉林证监局、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主办的专门培训,明确了自身的客观立场、独立性、公正定位和重大职责,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现场考察了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听取了副总经理赵鑫对其日常经营情况的详细介绍,对欧亚卖场的经营举措表示认同。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能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同时,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得到了公司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了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关于年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关于对改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改聘了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为准确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实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控股子公司乌兰浩特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现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987.2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董事会遵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为子公司发生的累计48.44亿元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其中: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43.47亿元,带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为购房

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4.97亿元,满足了子公司的日常运营需要。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健康,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带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止。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有利于扩大子公司地产销售业务。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务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到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策,为公司提供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和决策依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催化作用。

独立董事:于莹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和春)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王和春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学习提升契机,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过程中,利用会计的专业优势和擅长的财务领域,审慎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和春,清华大学学士、长春光机所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称。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01572号证书。现任吉林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以主任身份,召集并主持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以委员身份,参与了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题会议各1次。

(二)参加培训情况

本年度,本人分别于8月25日、11月14日参加了由吉林证监局、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主办的专门培训,更加明确了自身的客观立场、公正定位和重大职责,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现场考察了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听取了副总经理赵鑫对其日常经营情况的详细介绍,对欧亚卖场的经营举措表示认同。

(四)业绩预告编制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与了公司2次业绩预告的编制工作,并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签署了业绩预告情况的相关说明文件。

(五)年报审计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汇报,并后续跟进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完成进度、主要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具体要求。

(六)参加业绩说明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随公司先后参加了吉林辖区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会和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交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能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凡

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同时,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得到了公司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了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关于年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关于对改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改聘了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为准确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实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控股子公司乌兰浩特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现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987.2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董事会遵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为子公司发生的累计48.44亿元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其中: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43.47亿元,带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4.97亿元,满足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筹资需要。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性,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带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止。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有利于扩大子公司地产销售业务。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职,忠实尽责,通过发表客观独立意见,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王和春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树武)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王树武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契机,通过认真研习,厘清了独董制度改革的新脉络。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过程中,利用自身掌握的企业管理经验,审慎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树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760213号证书。现任吉林省泰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北亚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长发航空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长春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财经委委员,吉林省无人机产业协会会长。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因事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以主任身份,召集并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题会议;以委员身份,参与了1次提

名委员会专题会议。

(二)参加培训情况

本年度,本人分别于8月25日、11月14日参加了由吉林证监局、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主办的专门培训,更加明确了自身的客观立场、公正定位和重大职责,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对欧亚卖场考察活动,察看了现场情况,与顾客做了交谈,听取了副总经理赵鑫对其日常经营情况的详细介绍,对欧亚卖场运营管理情况表示欣赏与赞同。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能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同时,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得到了公司总经理、董秘的积极配合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了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关于年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关于对改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改聘了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为准确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实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控股子公司乌兰浩特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现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987.2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董事会遵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为子公司发生的累计48.44亿元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其中: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额度43.47亿元,带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4.97亿元,满足了公司经营需要。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较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带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止。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有利于扩大子公司地产销售业务。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 年,本人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独立董事:王树武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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