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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检查财务及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的利益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12023-2-18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审议本次发行上市发行文件的议案》通过
22023-3-17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回避
《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回避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通过
32023-8-1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通过
42023-10-1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通过
52023-11-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通过
62023-11-30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72023-12-2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订<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通过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和虚假记载。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

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1、加强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提升监事会管理水平

2024年,监事会将积极参与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等组织的培训会议,及时学习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新形势;同时,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履行好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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