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2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续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到期兑付,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截至2024年3月5日(可转债最后转股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至691,375,616股。公司拟在《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稿的基础上修订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相关条款。(条款中加粗部分为修订或新增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104.952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137.5616万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9,104.9524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9,137.5616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二十一条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 | 第二十一条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办理 |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五)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3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 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担保;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上同意。 ………… | 事同意。 ………… |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第八十二条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或由单独或合并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 | 第八十二条 ………… 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或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
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如拟选董事、监事的人数多于 1 人, 实行累积投票制 | 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如拟选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人数多于 1 人, 实行累积 |
修订前 | 修订后 |
投票制 | |
第一百〇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第一百〇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具备任职资格或存在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的,相关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 |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
第一百〇七条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 | 第一百〇七条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公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事职务。 ………… | 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 |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股东大会通过有关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监事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等后续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