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
A塔写字楼37楼董事会会议室
目录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序号 | 会议内容 | 页码 |
1 | 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
2 | 议案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6 |
3 | 议案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 |
4 | 议案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 |
5 | 议案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1 |
6 | 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 22 |
7 | 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况的议案》 | 23 |
8 | 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 24 |
9 | 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5 |
10 |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的报告》 | 40 |
11 | 议案11:《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 42 |
12 | 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47 |
13 |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9 |
议案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回望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宏观情况的新变化,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及产品市场跌宕起伏的挑战,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改革、强管理、抓创新、活机制,深耕细作,科学务实盯紧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呈现“稳中有进,稳中蓄势”的良好发展势头。
公司全年实现营收208亿元,同比减少9.01%;实现归母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减少12.45%。全年实现总自产矿量同比增长61%;总投矿量8,211吨,同比增长28%。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继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管理体系和业务经营体系,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3年,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1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 第二次会议 | 2023年3月3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的报告》《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酬兑现实施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关于进一步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的工作方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 第四次会议 | 2023年6月2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酬兑现实施方案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 第五次会议 | 2023年8月3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公司 2023年上半年安全环保工作报告》《石人嶂公司改革方案》以及《关于红岭钨矿6000吨/天采选扩建项目的情况汇报》《2023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五项专项工作汇报。 |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 第六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七次会议 | 2023年11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关于核定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二)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专门委员会通过对常见易发类型提案的前置研究,并结合实际对不同类别的议案进行要点审核,确保了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明确、论证充分、风险揭示到位,对于未达到议案标准的事项不予通过,各位委员充分发挥专业能力的促使专门委员会发挥职能功效,大大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高管薪酬和利润分配等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
关的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3年,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81份。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此外,公司也十分重视信息披露监管法规的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适应监管要求和满足投资者需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邮箱、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现场调研及网络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进一步增进了投资者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了解,提升了公司信息透明度。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动增储上产、降本增效、改革深化、科技创新、资本运作,进一步释放内生动力,扎实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抓好2024年各项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将不断完善内控治理体系,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决策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切实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3年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第八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全面预算方案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
第八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 2023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不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并出具定期报告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履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有供销关系的关联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及定价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和经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实际,及时新增、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内控制度,监事会对制度修订程序及内容进行监督,认为制度的新增、修订使内控制度更具可操作性,是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的重要举措,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同时,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并执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宏观情况的新变化,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及产品市场跌宕起伏的挑战,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改革、强管理、抓创新、活机制,深耕细作,科学务实盯紧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呈现“稳中有进,稳中蓄势”的良好发展势头。全年实现营收208.05亿元,同比减少9.01%;实现归母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减少12.45%。
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喜财审2024S003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说明
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企业合计20户。其中,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16户,三级企业3户,与2022年保持一致。
二、主要经营成果指标及分析
(一)主要经营成果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2,080,526.02 | 2,286,425.81 | -205,899.79 | -9.01 |
营业成本 | 2,013,377.29 | 2,211,326.31 | -197,949.02 | -8.95 |
税金及附加 | 13,132.45 | 9,793.02 | 3,339.43 | 34.10 |
期间费用(含研发费用) | 32,866.03 | 38,913.12 | -6,047.09 | -15.54 |
信用减值损失 | -631.86 | 27.93 | -659.79 | -2,362.29 |
资产减值损失 | -12,332.50 | -12,621.58 | 289.08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 | 12,577.96 | 15,230.70 | -2,652.74 | -17.42 |
其他收益 | 3,233.53 | 1,053.83 | 2,179.70 | 206.84 |
营业利润 | 26,481.24 | 30,773.02 | -4,291.78 | -13.95 |
营业外收入 | 5,272.99 | 566.88 | 4,706.11 | 830.18 |
营业外支出 | 2,400.87 | 4,825.46 | -2,424.59 | -50.25 |
所得税费用 | 7,961.22 | 5,335.25 | 2,625.97 | 49.22 |
净利润 | 21,392.14 | 21,179.19 | 212.95 | 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20,338.25 | 23,231.06 | -2,892.81 | -12.45 |
(二)损益指标分析说明。
1.营业收入为2,080,526.02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为2,286,425.81万元,同比减少205,899.79元,减少比例为
9.01%。其中:工业实现收入224,565.03万元,上年度实现收入182,569.25万元,同比增加41,995.78万元,增加比例为
23.00%。商业收入1,855,960.99万元,上年度实现收入2,103,856.56万元,同比减少247,895.56万元,减少比例为
11.78%。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收缩有色金属商品贸易规模所致。
2.营业成本为2,013,377.29万元,上年度营业成本为2,211,326.31万元,同比减少197,949.02万元,减少比例为
8.95%。其中工业营业成本为167,161.46万元,上年度营业成本为131,360.95元,同比增加35,800.51万元,增加比例为
27.25%。贸易营业成本为1,846,215.84万元,上年度营业成本为2,079,965.36万元,同比减少233,749.53万元,减少比例为
11.24%。营业成本减少主要是因为贸易规模收缩所致。
3.税金及附加13,132.45万元,上年度税金及附加为9,793.02万元,同比增加3,339.43万元,增加比例为34.10%。主要是报告期稀土矿产销量增加,导致资源税增加。
4.期间费用(含研发费)32,866.03万元,上年度期间费用为38,913.12万元,同比减少6,047.09万元,减少比例为
15.54%。其中:报告期销售费用3,418.58万元,管理费用17,412.63万元,研发费用5,182.44万元,财务费用6,852.37万元。上年度发生销售费用3,937.02万元,管理费用18,944.36万元,研发费用4,872.73万元,财务费用11,159.01万元。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3.17%,主要是报告期收缩贸易业务,相关销售人员薪酬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同比减少8.09%,主要是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薪酬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6.36%,主要是报告期加大研发项目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和折旧摊销等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8.59%,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融资利率下降以及外币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31.86万元,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27.93万元,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659.7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332.50万元,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为-12,621.58万元,同比减少损失289.08万元,基本持平。
7.投资收益12,577.96万元,上年度投资收益为15,230.70万元,同比减少2,652.7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联营企业经营效益较上年下降,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减少
所致。
8.其他收益3,233.53万元,上年度其他收益1,053.83万元,同比增加2,179.70万元,主要原因是富远公司土地收储,将与之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一次性转入当期收益所致。
9.营业利润26,481.24万元,上年度实现营业利润30,773.02万元,同比减少4,291.78万元。营业利润减少主要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和毛利减少以及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入5,272.99万元,上年度营业外收入为
566.88万元,同比增加4,706.11万元,主要是本期确认无需支付的采矿权款利息利得以及违约金收益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2,400.87万元,上年度营业外支出为4,825.46万元,同比减少2,424.5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石人嶂公司及富远公司停工损失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7,961.22万元,上年度所得税费用为5,335.25万元,同比增加2,625.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3.净利润21,392.14万元,上年度实现净利润21,179.19万元,同比增加212.9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38.25万元,上年度为23,231.06万元,同比减少2,892.8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利润同比有所减少,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三、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及分析
(一)主要财务状况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流动资产 | 431,716.78 | 407,176.26 | 24,540.52 | 6.03 |
非流动资产 | 335,975.48 | 325,071.31 | 10,904.17 | 3.35 |
总资产 | 767,692.26 | 732,247.56 | 35,444.70 | 4.84 |
流动负债 | 266,427.42 | 297,686.12 | -31,258.70 | -10.50 |
非流动负债 | 105,383.62 | 78,016.29 | 27,367.33 | 35.08 |
负债合计 | 371,811.04 | 375,702.41 | -3,891.37 | -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 365,068.42 | 344,000.57 | 21,067.85 | 6.12 |
(二)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分析说明。
1.2023年末资产构成分析。
流动资产合计431,716.78万元,上年末流动资产为407,176.26元,同比增加24,540.52万元,增加比例为6.03%。主要包含:
货币资金82,276.12万元,上年末金额为100,927.23万元,同比减少18,651.12万元,减少比例为18.48%,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原料储备等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13,231.99万元,上年末金额为10,300.14万元,同比增加2,931.85万元,增加比例28.46%,主要是报告期末未能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11,817.73万元,上年末金额为10,067.03万元,同比增加1,750.70万元,增加比例为17.39%,主要是期末赊销的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预付账款3,633.77万元,上年末金额为3,565.53万元,同比68.24万元,增加比例为1.91%,基本持平。
其他应收款18,793.48万元,上年末金额为1,986.33万元,同比增加16,807.15万元,增加比例为846.14%,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富远公司、智威公司旧厂房,增加应收款所致。
存货281,595.22万元,上年末金额为263,442.52万元,同比增加18,152.70万元,增加比例为6.89%,主要是报告期内富远公司产能扩建,增加充槽量及稀土原料储备所致。
非流动资产合计335,975.48万元,上年末流动资产为325,071.31万元,同比增加10,578.77万元,增加比例为3.25%。主要包含:
长期股权投资88,515.82万元,上年末金额为82,678.29万元,同比增加5,837.53万元,增加比例为7.06%,主要是报告期确认联营企业大宝山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93,855.19万元,上年末金额为40,461.86万元,同比增加53,393.33元,增加比例为131.96%,主要是报告期内总部购买办公楼以及富远公司、晟源公司的项目建设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39,242.42万元,上年末金额为77,763.38万元,同比减少38,520.97万元,减少比例为49.54%,主要是报告期内总部购买办公楼以及富远公司、晟源公司的项目建设转固所致。
无形资产91,673.94万元,上年末金额为102,079.07万元,同比减少10,405.13万元,减少比例为10.19%,主要是报告期富远公司处置旧厂房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7,108.38万元,上年末金额为4,573.97万元,同比增加2,534.41万元,增加比例为55.41%,主要是报告期富远公司新车间投入长期循环使用的有机相物料等辅料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3,242.94万元,上年末金额为5,464.97万元,同比减少2,222.03万元,减少比例为40.66%,主要为报告期内石人嶂公司征地预付款减少所致。
2.2023年末负债构成分析。
流动负债合计266,427.42万元,上年末金额为297,686.12万元,同比减少31,258.70万元,减少比例为
10.50%。主要包含:
短期借款144,444.15万元,上年末金额为91,803.85万元,同比增加52,640.30万元,增加比例为57.34%,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经营性融资所致。
应付票据37,692.05万元,上年末金额为51,940.66万元,同比减少14,248.61万元,减少比例为27.43%,主要是报告期末缩减贸易业务规模导致应付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27,891.98万元,上年末金额为18,869.32万元,同比增加9,022.66万元,增加比例为47.82%,主要是报告期末未结算购货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3,195.51万元,上年末金额为30,140.98万元,同比减少26,945.47万元,减少比例为89.40%,主要是报告期内贸易业务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7,071.61万元,上年末金额为2,589.19万元,同比增加4,482.42万元,增加比例为173.12%,主要是报告期末
应交企业所得税及资源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15,053.68万元,上年末金额为27,504.59万元,同比减少12,450.91万元,减少比例为45.27%,主要是报告期内红岭公司引入投资者的投标保证金转入股东权益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079.01万元,上年末金额为58,264.91万元,同比减少35,185.90万元,减少比例为60.39%,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国开行3.5亿元长期借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028.09万元,上年末金额为7,886.78万元,同比减少6,858.69万元,减少比例为86.96%,主要是报告期内未终止确认的票据以及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383.62万元,上年末金额为78,016.29万元,同比增加27,367.33万元,增加比例为35.08%。主要包含:
长期借款38,000.00万元,上年末金额为0.00万元,同比增加38,000.00万元,主要报告期内增加长期融资借款所致。
递延收益1,453.72万元,上年末金额为3,726.86万元,同比减少2,273.14万元,减少比例为60.99%,主要是报告期内富远公司处置老厂,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收益一次性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长期应付款43,018.15万元,上年末金额为52,345.83万元,同比减少9,327.68万元,减少比例为17.82%,主要为红岭公司、新丰公司支付应付采矿权款所致。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19.36万元,上年末金额为125.96万元,同比增加193.40万元,增加比例为153.55%,主要是报告期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内确认内退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3.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分析。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365,068.42万元,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344,000.57万元,同比增加21,067.86万元,增加比例为6.1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所致。
四、主要现金流量指标及分析
(一)主要现金流量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75.49 | -37,754.37 | -9,921.1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57.21 | -82,574.35 | 59,017.1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377.42 | 77,940.82 | -23,563.40 | -30.23 |
(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75.49万元,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54.37万元,同比增加净流出9,92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分离企业产能扩建,需增加充槽量及稀土原料储备,以及贸易业务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57.21万元,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574.35万元,减少净流出59,017.14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总部购买办公楼、富远公司异地搬迁升级改造工程、晟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377.42万元,上年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940.82万元,同比减少净流入23,563.40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以上仅对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主要情况进行了简单的说明与分析,详细情况请广大投资者阅读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广晟有色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于2023年3月29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382,514.2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12,339,208.05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108,956,693.76元。因尚未弥补完前期亏损,建议2023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6: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共有9人在公司领取了薪酬,报酬总额1,203.99万元(含税)。其中:董事长张喜刚199.82万元,董事、总裁李保云32.79万元,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子龙187.97万元,副总裁林振东29.07万元,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赵学超169.15万元,副总裁崔莉
163.51万元,董事会秘书柯昌波168.26万元。原董事、总裁喻鸿165.64万元,原副总裁丁学文87.78万元。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增量奖励、特殊贡献奖、任期激励收入五部分构成。基本薪酬每月部分发放,根据年度业绩考评情况兑现绩效薪酬。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根据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制定<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相关内容发放。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
津贴发放情况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已于2022年4月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至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2023年度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任职津贴标准为12万元人民币·人/年(税前),按月发放。
2023年广晟有色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况(税前)
单位:元
姓名 | 职务 | 津贴总额 | |
1 | 杨文浩 | 独立董事 | 120,000 |
2 | 曾亚敏 | 独立董事 | 120,000 |
3 | 尤德卫 | 独立董事 | 120,000 |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8: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含离任人员)5人在公司领取了薪酬,报酬总额472.53万元(含税)。其中:监事会主席罗华伟173.80万元,职工监事徐威威75.31万元,职工监事谭国军87.10万元,职工监事张键(离任)85.19万元,职工监事洪洁漳(离任)51.13万元。
公司监事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发放。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7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黎锦坤、黄洪刚、李保云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预计情况如下: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2023年度购销关联交易总额为92,805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额度为72,33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额度为20,475万元。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服务
单位:元(不含税)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铜精矿/硫精矿/运输费 | 250,897,466.17 | 111,593,554.98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硫精矿/运输费 | 27,815,380.81 | 6,896,252.10 |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稀土产品 | 16,991,150.44 | 82,070,796.48 |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租金 | 1,720,569.35 | |
广州长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32,374.53 | |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仓储服务/运输费 | 144,047.17 | 320,673.65 |
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5,490.56 | 263,338.49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9,433.96 | |
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稀土产品 | 37,283,185.88 | |
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97,690.26 | |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1,320.75 | |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 稀土产品 | 8,188.61 | |
合计 | 297,935,912.99 | 238,549,340.83 |
2.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单位:元(不含税)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4,070.80 | |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服务 | 18,911.33 | 19,676.52 |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服务 | 1,239,859.81 | 1,137,089.12 |
广州市南沙区中金岭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528,635.74 | |
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238,938.07 |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稀土产品/服务 | 59,028.99 | |
合计 | 1,442,841.94 | 29,284,695.89 |
2023年广晟有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为29,937.88万元,与预计额度存在差距的原因:由于市场行业波动影响,为规避经营风险,公司进行业务结构调整。
3.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24”)
截之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5.54亿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预计2024年度购销关联交易总额为464,540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额度为171,165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额度为293,375万元。
公司预计2024年度关联方交易总额相较2023年度有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如下:1.关联方大幅增加,关联方从去年的9家增至19家。2023年12月29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集团”)签署了《关于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详见公司公告:
“临2024-001”),该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稀土集团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与中国稀土集团及其子企业之间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购销业务均列入关联交易预计。2.上述业务均延续以往业务发生模式,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合作的大部分中上游企业均为关联方,业务渠道成熟、相对稳定。3.今年拟与中金岭南(东营)供应链有限公司新增铜精矿销售业务6亿元,开展铜精矿、再生铜等产品的销售业务。公司预计2024年度购销关联交易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方 | 2024年预计总金额(不含税)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不含税)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向关联人购买 商品 | 稀土 产品及其他有色金属产品、仓储服务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30,000 | 17.53 | 25,090 | 84.22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29 | 14 | 0.05 | ||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8,500 | 4.98 | 1,699 | 5.70 |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11,510 | 6.72 | 2,782 | 9.34 | ||
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5.84 | 0 | 0.00 | ||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50 | 0.26 | 172 | 0.58 | ||
中国稀土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 | 11.68 | ||||
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 30,000 | 17.53 | ||||
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 | 40,000 | 23.37 | ||||
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 5,000 | 2.92 | ||||
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2.92 | ||||
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 | 2.92 | ||||
中稀(江苏)稀土有限公司 | 5,000 | 2.92 | ||||
广州晟丰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50 | 0.09 | ||||
广州长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55 | 0.03 | 33 | 0.11 | ||
小计 | 171,165 | 100 | 29,790 | 10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 | 稀土 产品及其他有色金属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175 | 0.06 | 126 | 87.25 |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 20.45 | 0 | 0.00 |
品、商品 | 产品、仓储服务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76,000 | 25.91 | 0 | 0.00 | |
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0.07 | 18.41 | 12.75 | |||
中国稀土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 | 20.45 | |||||
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 20,000 | 6.82 | |||||
广州建丰稀土有限公司 | 10,000 | 3.41 | |||||
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 | 30,000 | 10.23 | |||||
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 8,000 | 2.73 | |||||
中稀广西稀土有限公司 | 15,000 | 5.11 | |||||
中稀(江苏)稀土有限公司 | 5,000 | 1.70 | |||||
山东南稀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 9,000 | 3.07 | |||||
小计 | 293,375 | 100 | 144 | 100 | |||
合计 | 464,540 | - | 29,934 | - | |||
向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限额(每日最高额) | 广东省广晟财务 有限公司 | 100,000 | - | 49,926 | - | ||
向关联人财务公司贷款 | 广东省广晟财务 有限公司 | 170,000 | - | 24,900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深业进元大厦塔楼2座303C
法定代表人:喻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373,754.210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成品油零售、过磅;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
法定代表人:钟勇
注册资本:14,919.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露天开采铁矿、铜矿、硫铁矿、铅矿、锌矿;销售铁矿石、有色金属矿;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及需许可证许可经营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控股持有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60%股份,系其第一大股东,大宝山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龍牛頭角鴻圖道31號13樓1302室
(Room1302,13/F,BillionTradeCentre,31HungToRoad,NgauTauKok,Kowloon,HongKong.)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HK$30,000元成立日期:2009年7月14日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3005房法定代表人:李保云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经营范围: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99号19楼
法定代表人:邱振淮
注册资本:人民币7,959.88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的采、选、冶;金属制品深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和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下属企业凭资质证经营);矿产品批发及其冶炼产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车及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管理;投资物流服务业;投资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和构建的生产;投资幕墙工程及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装(含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等铝制品、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从事相关产品安装业务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中国稀土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B座5层
法定代表人:谢卫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中国稀土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凯龙小区四期C-1区12幢05号
法定代表人:宁才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广州建丰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大道6号8幢
法定代表人:詹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广州建丰稀土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曾用名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1号3楼306室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定代表人:黄华勇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经营范围:稀土开采(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矿产品销售;冶炼加工、稀土分离产品销售和稀土金属产品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开发、稀土生产化工原料、辅助材料稀土技术服务咨询。
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31号
法定代表人:李竹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选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中稀广西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3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张新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的投资;稀土、有色金属、矿产品及其冶炼分离产品、加工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稀土相关设备的研制和销售;稀土资源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实业投资;劳保用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
中稀广西稀土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向阳路西学府街南
法定代表人:龚学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稀土材料;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微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04国道西建设路南
法定代表人:冯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42.67万元
经营范围:镧镁镍系高性能稀土储氢材料的生产销售;稀土材料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中稀(江苏)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常福街道义虞路9号
法定代表人:姚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60,946.274万元
经营范围:稀土氧化物及化合物、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纳米稀土材料的研发(生产性项目另设分公司或子公司生产);稀土金属(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稀土提炼机械设备的研制、销售;稀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得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需领证经营的化学品并不得储存),房产及设备出租。
中稀(江苏)稀土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山东南稀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马营镇樱花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何祥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稀土金属及磁性材料、路面机械、矿山采掘设备、钻探设备及零配件、农机具及配件生产、销售;稀土化合物、润滑油、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建材、纸张、纸制品、纸浆及原料、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山东南稀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广州晟丰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3楼302室
法定代表人:文阳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酒店管理;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晟丰饮食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控股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园4号楼4-5层
法定代表人:陈绪运
注册资本:人民币3,846.42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新型电子材料及器件、介质天线、介质谐振器与介质滤波器;高新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国华公司系广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8、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号之一601房
法定代表人:夏利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白蚁防治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代驾服务;礼品花卉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谷物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政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劳务派遣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食品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和顺物业系广晟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9、广州长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4号之八1201自编1222、1223房
法定代表人:刘保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紧急救援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专业保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保安服务;保安培训;消防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
广州长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系广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与关联单位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购销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定价均以同期市场价格为主要定价依据,且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对该交易无依赖。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1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的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全面预算编报工作。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结合 2024 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进行测算并编制。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宏观经济和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需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国家现行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汇率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没有重大变化,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4、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安全环保计划、科研计划等能够顺利进行,不存在因市场需求、供给价格变化和资金来源不足等使各项计划实施发生困难;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1、公司主要产品计划生产:矿山企业生产稀土矿2700吨,稀土分离企业投矿量共10500吨,稀土深加工企业生产
磁材毛坯1500吨;
2、公司将围绕上述生产经营指标目标,努力实现业绩稳步增长。
四、确保 2024年度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发挥稀土资源优势,抓好稀土矿山建设和稀土矿开采;
2、充分利用分离产能和渠道优势,提升盈利能力;
3、发挥产业链优势,提质增效开好磁材新局;
4、强化生产成本管理,降本增效;
5、强化预算执行管控,保障实现生产经营任务目标。
五、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 2024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8亿元融资额度,该额度可在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融资额度,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融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银行借款的情况说明
序号 | 单位名称 | 持股情况 | 2023年批准融资额度 | 2024年拟申请融资额度 | 融资用途 |
1 | 广晟有色 | 母公司 | 20 | 17 | 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
2 | 兴邦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 | 3.6 | 企业生产经营 |
3 | 富远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3 | 5 | 企业生产经营 |
4 | 嘉禾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 | 企业生产经营 |
5 | 和利公司 | 控股子公司,持股50% | 0.55 | 0.6 | 企业生产经营 |
6 | 进出口公司(含香港贸易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3 | 12 | 企业经营周转 |
7 | 福义乐公司(含惠州福益乐) | 控股子公司,持股51% | 1.1 | 0.6 | 企业生产经营 |
合计 | 39.95 | 39.8 |
1.公司总部融资现状
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资产总额为52.26亿元,负债总额为22.98亿元,净资产29.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部融资余额14.85亿元(不含2亿元中期票据)。
2.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兴邦公司”)
住所:德庆县工业创业园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江华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纯单一及多元氧化镧、铈、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草(碳)酸镧、铈、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稀土金属系列产品(应经审批而未审批的不得经营);销售:稀土金属矿、荧光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邦公司总资产5.75亿元,总负债2.95亿元,所有者权益2.80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7.35亿元,净利润3651.5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邦公司融资余额3648.73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148.73万元。
3.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简称“富远公司”)
住所:广东平远县大柘镇程西村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源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富远公司总资产17.04亿元,总负债11.75亿元,所有者权益5.29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7.87亿元,净利润-447.4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富远公司融资余额5000万元。
4.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简称“嘉禾公司”)
住所: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4号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江华
经营范围:稀土冶炼分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嘉禾公司总资产2.40亿元,总负债1.66亿元,所有者权益0.7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3.33亿元,净利润482.2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嘉禾公司融资余额3323.34万元,其中银行借款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1323.34万元。
5.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简称“和利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开发区东江乡新圳村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学超经营范围:稀土化合物、稀土金属及其材料、化工、建材、五金交电加工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利公司总资产4.14亿元,总负债1.58亿元,所有者权益2.43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2.60亿元,净利润301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利公司融资余额5837.7479万元,其中银行借款54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387.7479万元,超出经审批的融资规模337.7479万元。
6.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商厦6楼
注册资本:10001.5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朝安
经营范围: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9.79亿元,总负债6.64亿元,所有者权益3.15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141.19亿元,净利润265.4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融资余额4.66亿元,其中银行借款9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及融易信3.76亿元。
8. 深圳市福义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福义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1号深南花园裙楼B区4层407
注册资本:2,787.073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卢其云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技术咨询和技术维护;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合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及矿产品、钢材、废钢材、金属材料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0亿元,总负债2.15亿元,所有者权益-0.75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4亿元,净利润-3638.4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义乐公司融资余额4880万元(均为信用证)。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件。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12: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在108,060万元(含相应利息)担保计划额度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远公司”)、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广晟有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深圳市福义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含惠州福益乐)(以下简称“福义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年,根据《担保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富远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为兴邦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为进出口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65,000万元的担保;为香港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为福义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3,060万元的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3月29日,本次被担保人进出口公司及香港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2023年担保 额度 | 2024年拟提供担保额度(含相应利息) |
1 | 富远公司 | 7,500 | 25,000 |
2 | 兴邦公司 | 16,000 | 10,000 |
3 | 嘉禾公司 | 5,000 | 0 |
4 | 进出口公司 | 75,000 | 65,000 |
5 | 香港公司 | 5,000 | 5,000 |
6 | 福义乐公司 (含惠州福益乐) | 3060 | 3060 |
7 | 合计 | 111,560 | 108,060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文浩:男,汉族,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三冶炼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甘肃稀土集团金熊猫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兼任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10月起,担任广晟有色独立董事。同时,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我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会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 姓名 | 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或缺席次数 | 本年度应参与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杨文浩 | 15 | 7 | 7 | 1 | 0 | 3 | 0 |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
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
(三)现场考察、培训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企业实地调研,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同时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及时了解掌握行业新规、监管政策,提高规范履职的意识及能力。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于总部召开的第三届科技创新大会;现场出席晟源8000吨/年磁材一期工程竣工投产仪式;现场调研公司子企业兴邦公司;现场出席“数智化赋能.助力稀土产业转型升级”交流研讨会;线上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以供与中小投资者交流沟通。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在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且价格公允的情况下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作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认为公司目前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各项担保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提名情况
2023年,经提名委员会的遴选和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及聘任议案。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本人无异议。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截止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额为负,公司目前尚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建议公司在财务状况好转后,以更加积极的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切实保障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八)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常见易发类型提案的前置研究,并结合实际对不同类别的议案进行要点审核,确保了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明确、论证充分、风险揭示到位,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对于未达到议案标准的事项不予通过,使专门委员会更大程度的发挥职能功效,大大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了个人在稀土专业领域、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忠实、有效、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文浩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曾亚敏:女,汉族,1979年3月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入选2019年度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项目多项。曾任上海大学会计学教师,南开大学会计学教师。现任暨南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20年10月起,担任广晟有色独立董事。同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
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我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会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 姓名 | 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或缺席次数 | 本年度应参与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曾亚敏 | 15 | 7 | 7 | 1 | 0 | 3 | 3 |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
(三)现场考察、培训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企业实地调研,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作为会计专业独董,就公司存货以及经营现金流等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年审会计师多次沟通,并提出建议。2023年3月,本人参与广晟有色在梅州片区企业召开的2023年度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并作为授课讲师对与会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主题为《财务管理—上市公司财务管控》的专题培训。2023年10月,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赴海南参加海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3年度海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2023年
12月,线上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年1月,本人还积极参与了公司于总部召开的第三届科技创新大会。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以供与中小投资者交流沟通。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在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且价格公允的情况下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作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认为公司目前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各项担保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提名情况
2023年,经提名委员会的遴选和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及聘任议案。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本人无异议。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截止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额为负,公司目前尚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建议公司在财务状况好转后,以更加积极的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切实保障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八)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常见易发类型提案的前置研究,并结合实际对不同类别的议案进行要点审核,确保了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明确、论证充分、风险揭示到位,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对于未达到议案标准的事项不予通过,使专门委员会更大程度的发挥职能功效,大大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了个人在会计专业领域、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忠实、有效、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曾亚敏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尤德卫: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法律硕士,199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019年1月起至今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3月至2023年6月,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监事长。兼任广东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广东省港航集团兼职外部董事)、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律师协会调解中心首批35名调解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届国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合规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企业合规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医药与食品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医药与健康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州市司法局“暖企行动”百人专家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吉林大学广州校友会第六届执行会长、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及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我
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会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 姓名 | 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或缺席次数 | 本年度应参与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尤德卫 | 15 | 7 | 7 | 1 | 0 | 3 | 2 |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
(三)现场考察、培训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
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企业实地调研,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同时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及时了解掌握行业新规、监管政策,提高规范履职的意识及能力。2023年8月,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合规专题培训会议,并作为授课讲师与对与会高管人员进行主题为《国有企业保密合规培训》的专题培训。2023年9月,现场参加公司于本部召开的先进制造业优秀民企走进广晟控股广晟有色大型活动,会议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建设高质量稀土产业生态圈”主题,本人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言。2023年11月,为广晟有色子企业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主题为保密、合同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2024年1月本人还积极参与了公司于总部召开的第三届科技创新大会。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以供与中小投资者交流沟通。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易。
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在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且价格公允的情况下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作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认为公司目前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各项担保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提名情况
2023年,经提名委员会的遴选和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及聘任议案。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本人无异议。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截止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额为负,公司目前尚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建议公司在财务状况好转后,以更加积极的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切实保障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八)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常见易发类型提案的前置研究,并结合实际对不同类别的议案进行要点审核,确保了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明确、论证充分、风险揭示到位,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对于未达到议案标准的事项不予通过,各位委员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促使专门委员会发挥职能功效,大大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了个人在法律专业领域、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忠实、有效、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尤德卫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