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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

留优秀的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制定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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