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及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丁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本次提供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