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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2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一: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控股”)于2024年4月15日就公司当前办公场所重新签署《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双方已于2024年2月23日签署了《续租补充合同三》,公司当前办公场所续租至2024年4月15日)。

2、关联交易事项二: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已向公司出借多笔临时借款,并分别签署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就借款额度、期限、未结款项等安排签署新的《借款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3、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舜元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系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舜元企管持有其15%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在舜元控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舜元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顾昕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关联交易事项一之《续租补充合同三》所涉关联交易金额

总计569,463.37元,无需公司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事项一之《房屋租赁合同》所涉关联交易金额总计4,003,500元,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关联交易事项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前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1、基本情况

名称: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29127G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

法定代表人:陈炎表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停车场(库)管理(限分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额(万元)实缴额(万元)持股比例
1陈炎表59,50059,50085%
2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50010,50015%

根据舜元控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经审计)2023/09/30
净资产90,15093,905.2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09/30
营业收入12,461.88,489.52
净利润178.48467.76

4、关联关系

舜元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舜元企管持有其15%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在舜元控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5、舜元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二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田家村吴山

法定代表人:史浩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1陈炎表8,5008,50085%
2上海铭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1,50015%

根据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经审计)2023/9/30

净资产

净资产23,164.9723,974.78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9月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2,707.392,409.41

净利润

净利润977.29736.68

4、关联关系

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5、舜元企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一之标的:公司与舜元控股就当前办公场所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当前办公场所的租赁期间为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

2、关联交易事项二之标的:舜元企管拟向公司提供7亿元借款额度(包含未结款项金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舜元企管申请借款,单笔期限应不超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公司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舜元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租赁正常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交易的价格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额度的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单利。以

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事项一

1、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

3、租赁面积:1570平方米

4、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5日

5、租金: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286,525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伍佰贰拾伍元整)。

6、物业管理费:租赁期内,公司应就该房屋的租赁向舜元控股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上海优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计每月人民币47,100元。

7、房屋租赁保证金和其他费用:双方约定,公司应向舜元控股交付租金保证金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以下统称“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859,575元加上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即人民币141,300元,共计人民币:1,000,875元。

8、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并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联交易事项二

出借方: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双方尚未结清的借款(以下简称“未结借款”)如下:

出借方借款方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日
舜元企管盈方微3,6002023-2-13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2023-2-27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02023-3-8
舜元企管盈方微3002023-3-15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2023-3-17
舜元企管盈方微34,0002023-3-23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2023-4-13
舜元企管盈方微3002023-4-24
舜元企管盈方微4,5002023-4-29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2023-5-4
舜元企管盈方微7,0002023-5-9
舜元企管盈方微2002023-5-18
舜元企管盈方微2,2002023-6-9
舜元企管盈方微4002023-6-9
舜元企管盈方微3,0002024-2-7
合计56,900

2、双方同意,双方未结借款到期日均变更为借款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借款利率延续《补充协议》的约定。

3、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7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包含未结款项金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期限应不超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

4、双方同意,截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双方间未结清款项均应纳入借款额度,借款方根据约定或与出借方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补充协议》终止履行,借款方不得以《补充协议》

约定的借款额度要求出借方支付借款。

6、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经借款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审批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向舜元控股租赁房屋是解决公司办公场所的未来发展需求,系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向舜元控股租赁房屋、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所涉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舜元控股、舜元企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1.98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经2024年4月14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关联交易事项一: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舜元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后续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办公需求,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事项二:经审核,我们认为,舜元企管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舜元企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4、公司与舜元控股签署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5、舜元企管与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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