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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解释第 16 号》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合并)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37,104,968.661,838,814.1138,943,782.77
递延所得税负债3,135,269.931,838,814.114,974,084.04

(续上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度(合并)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8,462,819.838,462,819.83

②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220,661.20220,661.20
递延所得税负债220,661.20220,661.20

(续上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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