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王萍女
士委托董事长牟金香女士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2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43)。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关于制订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议案》。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