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 证 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143号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 页码 | ||
一、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6 |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2 | ||
三、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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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143号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英维克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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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英维克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英维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英维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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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2,079,744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5.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999,851.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7,262.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412,589.1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08,999,851.52 |
减:发行费用 | 6,587,262.40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02,412,589.12 |
其中: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 202,412,589.1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00.00 |
减:累计使用募集账户资金 | 244,094,548.15 |
其中: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 144,094,548.1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 8,142,825.42 |
减:手续费支出 | 4,572.35 |
募集资金应存余额 | 66,456,29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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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10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英维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 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或账户性质 | 初始 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 4000055629101010177 | 2021/09/23 | 100,036,085.02 | 648,054.06 | |
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78190188000165002 | 2021/10/21 | 100,000,000.00 | 1,804,324.78 | |
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 | 645774956182 | 2021/10/21 | 52,412,589.12 | 13,898,881.11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 8110301011700592886 | 2021/10/21 | 50,000,000.00 | 105,034.09 | ||
合计 | 302,448,674.14 | 66,456,294.04 |
*1、2021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0,241.26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2021年11月2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52,412,589.12元、50,000,000.00元分别转存至子公司广东英维克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2、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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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118,648.7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6,037.7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7,184,686.51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46,118,648.78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49号鉴证报告。经2021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本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4月26日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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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本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50,000,000元。报告期内,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230 | 5,000 | 2022/10/17 | 2023/1/17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8%/2.9% |
2 | 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445 | 2,640 | 2022/12/9 | 2023/4/1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3900%-4.4400% |
3 | 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445 | 2,660 | 2022/12/9 | 2023/4/11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4000%-4.4500%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2786 期 | 3,500 | 2022/12/9 | 2023/3/9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1.30000%-3.15000% |
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514 | 5,000 | 2023/1/17 | 2023/4/17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8%/2.9%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4176 期 | 2,000 | 2023/3/20 | 2023/4/20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1.30000%-2.90000%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4177 期 | 2,000 | 2023/3/20 | 2023/6/20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1.30000%-3.05000% |
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352 | 4,000 | 2023/4/19 | 2023/7/19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8%/2.9% |
9 | 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2934 | 2,450 | 2023/4/26 | 2023/7/25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39%-4.0800% |
10 | 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2935 | 2,550 | 2023/4/26 | 2023/7/26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4%-4.0900% |
11 | 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6815 | 1,960 | 2023/7/28 | 2023/10/3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29%-3.8400% |
12 | 中国银行中山三角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40 | 2023/7/28 | 2023/10/3 | 保本保最低 | 1.3%-3.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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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支行 | 202336816 | 1 | 收益型 | ||||
1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八期产品13 | 2,000 | 2023/8/2 | 2023/9/2 | 保本浮动收益 | 1.1%/2.581%/2.681% |
1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八期产品23 | 3,000 | 2023/8/2 | 2023/11/2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719%/2.819% |
1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16 | 3,000 | 2023/11/2 | 2024/1/2 | 保本浮动收益 | 1.1%/2.47%/2.57% |
1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22 | 2,000 | 2023/11/2 | 2024/2/2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47%/2.57%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中第1~14个产品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40,800.00万元,获得收益2,770,125.73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21年12月已全部实施完毕,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并已全部按规定要求使用,该项目未产生结余,账户期末余额为存款利息收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649,395.56元,银行手续费1,341.50元。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计划继续用于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建设。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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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241.2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93.8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409.4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 否 | 44,487 | 20,241.26 | 9,093.80 | 14,409.45 | 71.19% | 2024年10月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7,622 | 10,000.00 | -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2,110 | 30,241.26 | 9,093.80 | 24,409.45 | 80.72%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62,110 | 30,241.26 | 9,093.80 | 24,409.45 | 80.72%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46,118,648.78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49号鉴证报告。经2021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50,000,000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公司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21年12月已全部实施完毕,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并已全部按规定要求使用,该项目未产生结余,账户期末余额为存款利息收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649,395.56元,银行手续费1,341.50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计划继续用于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