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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均科-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均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8年4月,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博士学历,目前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陕西财经学院工业会计专业学习,取得学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6年1月,在厦门大学会计理论与方法专业学习。2000年9月至2003年11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取得博士学位。1982年8月至2006年10月,历任陕西财经学院助教、讲师、教授、审计教研室主任,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审计系主任、管理学院教授。2006年11月至今,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等。2017年4月至2023

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冯均科6303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

1、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重要经营

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履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核实情况,在会上独立、客

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和外界媒体、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收集投资者意见,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求证和给出合理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以现场考察、参加会议、以及电话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合规披露信息。本人着重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就相关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间届次事项
2023年3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时间届次事项
2023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经营班子薪酬结算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积极与经营管理层交换意见,结合自身专业和经历为公司建言献策,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冯均科(已离任)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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