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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02月24日发布为了规范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本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6号文、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施行解释16号文“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文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文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文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累计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6,468,926.516,514,144.4545,217.94
递延所得税负债524,702.35568,530.8843,828.53
未分配利润345,365,247.64345,366,637.051,389.41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无。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文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2月13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文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2022年12月31日
变更前变更后累计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7,850,450.017,883,358.6532,908.64
递延所得税负债140,678.30171,647.6530,969.35
未分配利润368,681,370.00368,683,309.291,939.29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无。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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