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30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95号迪普科技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3.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 √ |
8.00 |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 √ |
9.00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 |
10.00 | 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10.01 |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2 |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3 |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4 |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10.05 |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6 |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0.07 |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11.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各议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7日上午11: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ublic@dptech.com),主题注明“迪普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95号迪普科技3楼会议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
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礼堂电话:0571-2828 1966传真:0571-2828 0900电子邮箱:public@dptech.com
6.注意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68
2.投票简称:迪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 年 月 日召开的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3.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 √ | |||
8.00 |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 √ | |||
9.00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 | |||
10.00 | 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1 |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2 |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3 |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4 |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10.05 |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6 |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0.07 |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11.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如需回避,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内均打“○”。投票人
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