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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5: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梅方董事长。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06,812,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7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888,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07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74,924,2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08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人,代表股份8,174,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5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7,822,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刘旸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93,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14%;反对5,11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86%;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4,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695%;反对5,119,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6305%;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93,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14%;反对5,11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86%;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4,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695%;反对5,119,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6305%;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918,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531%;反对6,893,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46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636%;反对6,893,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364%;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汪梅方、郭亚东、贾蕾、吴乐峰等4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表决结果,汪梅方、郭亚东、贾蕾、吴乐峰等4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序号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股)同意票比例(%)表决结果
1汪梅方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234,053,08576.29%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15,80030.78%
2郭亚东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234,113,08176.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75,79631.51%
3贾蕾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234,113,08476.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75,79931.51%
4吴乐峰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501,479,029163.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536,59618.80%

提案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孙晋、冀志斌、余国杰、杜鹏等4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表决结果,孙晋、冀志斌、余国杰、杜鹏等4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序号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股)同意票比例(%)表决结果
1孙晋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301,194,37298.1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55,80031.27%
2冀志斌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301,194,369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55,79731.27%
3余国杰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301,194,370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55,79831.27%
4杜鹏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301,194,368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55,79631.27%

提案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永生、陈颖等2人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根据表决结果,张永生、陈颖等2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序号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意票(股)同意票比例(%)表决结果
1张永生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301,194,37098.1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55,79831.27%
2陈颖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301,194,367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555,79531.27%

经公司第二十一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罗辉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刘理慧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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