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未来生产经营、投资对资金的需求,兼顾了回报公司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局提出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同。
3、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1)未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现象。
(2)公司十分重视对外担保的控制,对符合规定的担保有专门的审批流程,并有专人对担保事项进行实时跟踪。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处于受控状态,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我们认为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梁发贤、李瑶、徐志鸿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