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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坦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07,493.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2,772,506.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30)。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39,810.0019,477.25
2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项目3,998.00800.00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 计48,808.0025,277.25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535,288.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9,964,711.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8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39,810.0016,000.00
2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105.005,550.00
3补充流动资金8,000.007,446.47
合 计53,915.0028,996.4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根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满足保本要求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入,但不排除存在因受市场波动等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1)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3)不进行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及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安全,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募投项目正常运作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用适当额度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泰坦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 马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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