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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86号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泰坦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鉴证报告 第2页

定编制,如实反映泰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泰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泰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泰坦股份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8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25日,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308,880,000.00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72,506.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坦股份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252,772,506.50
减: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6,694,580.77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34,471,572.40
直接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92,223,008.37
加:以前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630,598.64
加:以前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6,062,789.86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32,771,314.23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469,399.61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产生的收益1,790,136.98
减: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44,069,416.94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80,000,000.0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961,433.88

专项报告 第2页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35,288.7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64,711.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0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81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坦股份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289,964,711.25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495,861.37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7,583,600.00
减: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74,565,511.34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8,311,461.28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科技支行于2021年2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应当承接原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专项报告 第3页

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重大问题。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金融机构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38577906129710,961,433.88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1211028029201552982-
合计10,961,433.88

注1:公司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1211028029201552982”、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浙商银行新昌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371020610120100093957”已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2023年12月27日注销,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金融机构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8110801011902795759160,250,411.28

专项报告 第4页

兴新昌支行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33710206101201000939570.00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337102061012010009379518,061,050.00
合计178,311,461.2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置换时间自筹资金投入金额置换金额
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12月27日37,583,600.0037,583,600.00
合计37,583,600.0037,583,6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相关费用为270.51万元 (不含税),本年度一并置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028.87万元。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4,028.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758.3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70.51万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31号《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专项报告 第5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年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21,0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共取得收益共人民币179.0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明细如下:

签约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 (万元)起始日期到期日期年化收益率 (预计)
中国 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41006)保本保最低收益型8,000.002023/11/152024/2/211.30%-3.01%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泰坦股份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节“(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专项报告 第6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438.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21.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291.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36,956.9019,477.254,367.8811,265.5557.84%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2.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项目3,998.00800.0039.06810.85101.36%2023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5,954.9025,277.254,406.9417,076.40
其中: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6,000.0016,000.000.000.000.00%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2.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50.005,550.003,758.363,758.3667.7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8,000.007,446.477,456.557,456.55100.1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9,550.0028,996.4711,214.9111,214.91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75,504.9054,273.7215,621.8528,291.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同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为明确区分两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对于两次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土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等做了具体的划分。考虑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31日到账,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相对放缓,对土建及设备购置、安装的先后实施顺序进度存在一定影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目前的实施进度,经过审慎评估,将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4,028.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758.3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70.5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针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九届第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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