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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966,010.8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720,00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9.80%。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8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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