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1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4年预计与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博世公司”)、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动力总成”)、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环保”)、无锡威孚精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精机”)、长春旭阳威孚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旭阳”)、乐卓博威液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卓博威”)、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联天下”)等在采购货物、销售货物、出租经营场所等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508,618.92万元,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623,6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东、徐云峰、冯志明、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德国博世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截止2024年3月末已发生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货物等 | 威孚精机 | 采购货物等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4,500 | 962.95 | 4,166.98 |
博世动力总成 | 31,300 | 5,739.06 | 26,696.50 | |||
威孚环保 | 119,800 | 18,236.16 | 95,532.57 | |||
德国博世公司 | 22,200 | 5,072.73 | 19,940.45 | |||
小计 | 177,800 | 30,010.90 | 146,336.50 |
向关联人销售货物等 | 威孚精机 | 销售货物等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200 | 26.86 | 53.22 |
博世动力总成 | 228,100 | 40,681.76 | 167,373.43 | |||
威孚环保 | 1,500 | 20.63 | 729.04 | |||
德国博世公司 | 205,600 | 52,768.81 | 186,872.80 | |||
长春旭阳 | 5,400 | 25.85 | 101.12 | |||
乐卓博威 | 1,540 | 172.01 | 969.54 | |||
小计 | 442,340 | 93,695.92 | 356,099.15 | |||
其他 | 博世动力总成 | 支付技术提成费等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500 | 0.00 | 0.00 |
博世动力总成 | 应收租赁费 | 100 | 11.70 | 23.40 | ||
德国博世公司 | 支付技术提成费等 | 500 | 0.00 | 251.75 | ||
德国博世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100 | 0.00 | 2,033.73 | ||
德国博世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200 | 0.00 | 260.14 | ||
德国博世公司 | 销售固定资产 | 300 | 0.00 | 1,006.67 | ||
威孚环保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100 | 0.00 | 0.00 | ||
威孚环保 | 应收租赁费 | 300 | 50.17 | 200.66 | ||
威孚环保 | 应付动能费 | 200 | 10.69 | 121.76 | ||
乐卓博威 | 应收租赁费 | 400 | 77.43 | 271.59 | ||
乐卓博威 | 应收动能费 | 200 | 32.22 | 0.00 | ||
车联天下 | 应付租赁费 | 600 | 0.00 | 0.00 | ||
小计 | 3,500 | 182.21 | 4,169.70 | |||
合计 | 623,640 | 123,706.82 | 506,605.35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货物等 | 威孚精机 | 采购货物等 | 4,166.98 | 5,600.00 | 0.46 | -25.59 | 相关公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3-016、2023-053) |
博世动力总成 | 26,696.50 | 38,000.00 | 2.97 | -29.75 | |||
威孚环保 | 95,532.57 | 105,100.00 | 10.61 | -9.10 | |||
德国博世公司 | 19,940.45 | 30,000.00 | 2.22 | -33.53 | |||
长春旭阳 | 0.00 | 150.00 | 0.00 | -100.00 | |||
无锡国开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86.70 | 0.00 | 0.18 | 0.00 | |||
乐卓博威 | 0.00 | 100.00 | 0.00 | -100.00 | |||
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6 | 0.00 | 0.00 | 0.00 |
江苏汇联铝业有限公司 | 51.53 | 0.00 | 0.01 | 0.00 | ||
小计 | 147,979.79 | 178,950.00 | 16.44 | -17.31 | ||
向关联人销售货物等 | 威孚精机 | 销售货物等 | 53.22 | 500.00 | 0.00 | -89.36 |
博世动力总成 | 167,373.43 | 300,000.00 | 15.09 | -44.21 | ||
威孚环保 | 729.04 | 900.00 | 0.07 | -19.00 | ||
德国博世公司 | 186,872.80 | 219,305.00 | 16.85 | -14.79 | ||
长春旭阳 | 101.12 | 500.00 | 0.01 | -79.78 | ||
乐卓博威 | 969.54 | 2,000.00 | 0.09 | -51.52 | ||
小计 | 356,099.15 | 523,205.00 | 32.10 | -31.94 | ||
其他 | 威孚精机 | 采购固定资产 | 18.60 | 200.00 | -90.70 | |
博世动力总成 | 应付技术服务费等 | 0.00 | 50.00 | -100.00 | ||
博世动力总成 | 支付技术提成费等 | 0.00 | 150.00 | -100.00 | ||
博世动力总成 | 采购固定资产 | 28.32 | 450.00 | -93.71 | ||
博世动力总成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0.00 | 250.00 | -100.00 | ||
博世动力总成 | 应收租赁费 | 23.40 | 0.00 | - | ||
德国博世公司 | 支付技术提成费等 | 251.75 | 300.00 | -16.08 | ||
德国博世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2,033.73 | 1,000.00 | 103.37 | ||
德国博世公司 | 应收租赁费 | 0.00 | 250.00 | -100.00 | ||
德国博世公司 | 应收动能费 | 0.00 | 80.00 | -100.00 | ||
德国博世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260.14 | 400.00 | -34.97 | ||
德国博世公司 | 销售固定资产 | 1,006.67 | 0.00 | - | ||
威孚环保 | 应付技术服务费等 | 3.34 | 20.00 | -83.30 | ||
威孚环保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0.00 | 30.00 | -100.00 | ||
威孚环保 | 应收租赁费 | 200.66 | 250.00 | -19.74 | ||
威孚环保 | 应付动能费 | 121.76 | 150.00 | -18.83 | ||
威孚环保 | 销售固定资产 | 25.30 | 0.00 | - | ||
乐卓博威 | 应收租赁费 | 271.59 | 250.00 | 8.64 | ||
乐卓博威 | 应收动能费 | 0.00 | 80.00 | -100.00 |
乐卓博威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11.03 | 0.00 | - | |||
无锡市苏南城市公共配送有限公司 | 采购食堂食材等 | 207.41 | 0.00 | - | |||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16.06 | 0.00 | - | |||
无锡物联网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60.22 | 0.00 | - | |||
小计 | 4,539.98 | 3,910.00 | 16.11 | ||||
合计 | 508,618.92 | 706,065.00 | -27.96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限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并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因此具有不确定性。2023年,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经核查,报告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部分业务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是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所致,非公司主观故意因素。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PAUER THOMAS注册资本:38,250万美元住所:无锡新区新华路17号经营范围: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燃气/双燃料系统、燃料电池及其组件的开发、制造、应用和销售以及其它相关服务;汽油系统高压泵体的制造;以批发的方式在国内销售、进口及出口非自产的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燃气/双燃料系统、燃料电池及其组件;柴油燃油喷射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燃气/双燃料系统及其组件的再制造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总资产1,651,006万元,净资产810,902万元,营业收入1,326,959万元,净利润297,11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博世动力总成是由德国博世公司及其子公司、威孚高科等发起设立的,目前德国博世公司及其子公司持股 66%,威孚高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持股 34%。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博世动力总成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且其业务发展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谈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新区灵江路 9号 4号楼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环保催化剂;提供技术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总资产372,682万元,净资产186,839万元,营业收入392,698万元,净利润 42,24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9%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威孚环保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威孚力达与威孚环保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威孚力达采购威孚环保的货物等,威孚环
保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无锡威孚精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浩军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 202号经营范围:燃油喷射系统产品、各类弹簧、橡塑制品、油泵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加工服务;减速机、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农机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液压系统设备的研发、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上述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类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及租赁;房屋、场地的租赁及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及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威孚精机的总资产65,846万元,净资产21,001万元,营业收入36,421万元,净利润1,21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威孚精机20%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威孚精机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威孚精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Bettina Holzwarth,Nora Kristin Klug
注册资本:120,000万欧元
住所:德国巴登符腾堡州Gerlingen-Schillerhoehe罗伯特-博世广场 1号
经营范围:产品、技术、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绩效的开发、制造和分销,特别是在移动、电气工程、电子、 机械工程、机械学、金属和其他材料、医药、物流、通讯和信息技术,包括基于数据的解决方案,以及相关领域。公司的目标是进一步履行基于地区和业务相关的服务。
2023年,德国博世公司销售额达 916亿欧元,息税前利润约达46 亿欧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国博世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4.25%。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德国博世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公司向其采购和销售货物等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长春旭阳威孚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明哲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 1999号办公用房 7楼 701室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催化净化器封装产品、尿素箱集成的生产及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贸易件的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长春旭阳的总资产2,697万元,净资产2,671万元,营业收入156万元,净利润-159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长春旭阳34%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年)第三、四条对于关联方认定的标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长春旭阳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长春旭阳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乐卓博威液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LIU ZHEN
注册资本:44,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4599号1幢3层302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乐卓博威的总资产18,641万元,净资产 9,171万元,营业收入5,141万元,净利润-6,89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乐卓博威的实际控制人为德国博世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乐卓博威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泓泽
注册资本:2,547.7735万元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华运路8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车联天下的总资产235,831万元,净资产 37,986万元,营业收入231,930万元,净利润7,47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车联天下9.6372%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车联天下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车联天下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及经营风险;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公司业务并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关联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