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未做规定的,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事规则如与《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本规则中的词语、简称与《公司章程》中相关词语、简称的释义相同。
第六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修改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十九条 本规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之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