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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贵州轮胎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东方联系电话:0755-81981049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艺联系电话:0755-8198104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专户银行每月提供银行对账单供审核)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项 目

项 目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1月1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司介绍全面注册制改革对上市公司后续资本运作的主要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具体要求及股东减持规则等,并结合具体案例讲解相关事项规范。培训过程中,保荐机构讲解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了讲解,并与参加培训人员就其关心的部分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2.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可转债承诺不适用
3.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不适用
4.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非公开发行)不适用
5.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6.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7.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不适用
8.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9.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不适用
10.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承诺不适用

注:2022年10月,贵州轮胎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3年9月1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因保荐业务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的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积极整改,对内规进行统一修订完善,同时在操作层面针对各项问题进行落实,并已向证监局递交了整改总结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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