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含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等)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担保授权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新港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立斌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原料药、药用辅料的生产、销售。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合并口径) | 2023年12月31日 (合并口径) |
资产总额 | 3,103,885,635.08 | 2,961,815,233.01 |
负债总额 | 1,249,531,985.38 | 1,147,983,911.04 |
其中:银行贷款 | 341,500,000.00 | 247,500,000.00 |
流动负债 | 1,183,854,143.73 | 1,081,391,846.1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 1,838,475,983.45 | 1,798,032,629.35 |
项目 | 2024年1-3月 (合并口径) | 2023年度 (合并口径) |
营业收入 | 315,761,493.27 | 1,255,297,993.18 |
营业利润 | 42,426,233.33 | 202,969,119.90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0,443,354.10 | 184,058,548.31 |
注: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9日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新港路3号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硫酸盐、磷酸盐、其他无机盐电解循环设备研制、生产、销售及电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法律规定的许可项目);热
能综合梯级利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生物质热能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热力、热水的生产和销售;电解、热能循环利用、生物质热能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让以及相关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业务;硅胶、硅溶胶、分子筛的生产、销售。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合并口径) | 2023年12月31日 (合并口径) |
资产总额 | 590,095,934.13 | 553,804,898.69 |
负债总额 | 354,385,961.34 | 329,691,256.24 |
其中:银行贷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流动负债 | 315,729,004.02 | 290,620,199.5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 235,709,972.79 | 224,113,642.45 |
项目 | 2024年1-3月 (合并口径) | 2023年度 (合并口径) |
营业收入 | 150,749,196.78 | 251,876,447.91 |
营业利润 | 14,573,659.92 | 19,603,711.19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1,596,330.34 | 15,944,112.46 |
注: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
理,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34,6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14%。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