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45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2024年第一季度已 发生金额 | 2023年度 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福建同晟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水玻璃 | 市场定价 | 不超过2,500 | 963.42 | 511.90 |
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所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出租办公场所 | 市场定价 | 不超过50 | 7.36 | 34.33 |
小计 | 不超过2,550 | 970.78 | 546.23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市场定价 | 不超过900 | 88.64 | 539.29 |
小计 | 不超过900 | 88.64 | 539.29 | |||
合计 | 不超过3,450 | 1059.42 | 1,085.52 |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福建同晟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水玻璃 | 511.90 | 不超过1,000 | 0.86 | -48.81 | 2023年4月2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提供 蒸汽 | 446.96 | 不超过900 | 45.06 | -50.34 | |||
销售水玻璃 | 16,566.84 | 不超过25,000 | 27.78 | -33.73 | ||||
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所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出租办公场所 | 34.33 | 不超过50 | 61.86 | -31.34 | ||
小计 | 不超过26,950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539.29 | 不超过900 | 98.66 | -40.08 | 2023年4月2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 |
小计 | 不超过9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需求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受实际市场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因此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之间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需求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晟新材料”)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77963660XQ
法定代表人:卢元方注册资本:4,62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
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大龙工业区与公司关联关系:卢元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元方是同晟新材料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卢元健与卢元方二人系兄妹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晟新材料系公司关联法人。履约能力:同晟新材料经营正常,在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嘉联化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611059132K法定代表人:刘其凡注册资本:86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与公司关联关系:卢元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是嘉联化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嘉联化工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嘉联化工经营正常,在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依据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或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必要性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出租办公场所、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等。上述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的。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以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日常经营产生,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各方的正常经营所需,相关定价遵循合理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发现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各方的正常经营所需,相关定价遵循合理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发现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