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元力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74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聪 | 兰靖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 |
传真 | 0599-8558803 | 0599-8558803 | |
电话 | 0599-8558803 | 0599-8558803 | |
电子信箱 | dm@yuanlicarbon.com | dm@yuanlicarbon.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坚持创新驱动与市场导向,积极发挥行业竞争优势应对市场变化,持续夯实项目建设、安全环保、人才管理等工作,生产经营整体平稳运行。
(1)聚焦主营业务,巩固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化工主营业务开展各项工作,活性炭、硅酸钠等主要业务板块产销再创历史新高,变色硅胶成功开发打破硅胶产品单一的局面。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提升,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54.53万元,同比增长
3.3%;利润总额 30,942.37万元,同比增长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714.53万元,同比增长 5.65%。
(2)强化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加强技术创新投入外,公司还不断探索优化研发管理体系,建立符合自身实际和具有元力特色的管理体制,揭牌“元力研究院”推进创新工作的系统性开展,创新成果及有关实践应用有效开展。获得“一种利用稻壳联产中孔发达活性炭和高模数硅酸盐的方法”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热能循环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废水回收再利用技术不断创新,促进降本增效时也有助于碳减排的实现;活性炭应用服务持续迈进,部分高端活性炭“进口替代”实现突破;储能新材料开发起步良好,硬炭、多孔碳实现量产,将加速形成公司发展的新增长极。
(3)推动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生产线建设、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的优化提升,为生产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椰壳炭产线顺利
投产,实现活性炭品类的全覆盖;元力来舟工厂、茘元公司产线提升改造项目顺利实施,产能潜力进一步挖掘;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环保水平的同时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更加高效。
(4)优化管理措施,提高经营效能
随着公司发展,公司管理幅度扩大,通过优化管理不断适应实际需要,提升公司效能。促进职能部门工作下沉、服务靠前,保障“研发、生产、销售”核心工作顺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制优化,设计、研发、生产等多方协同论证、加强实施过程沟通,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生产围绕订单、采购围绕生产,提高产品与原料的库存周转;精细管理产品类型、客户类型,重点保障大客户同时也精准实施差异化销售策略,巩固客户黏度;顺利导入IATF16949体系管理,获得相关认证,为新能源碳材料应用发展赋能;推出“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为有效引入、绑定核心骨干提供更强保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3,951,679,262.57 | 3,659,556,338.34 | 3,659,568,564.32 | 7.98% | 3,319,554,874.90 | 3,319,562,402.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10,908,734.36 | 2,794,423,419.24 | 2,794,435,645.22 | 11.33% | 1,954,057,285.47 | 1,954,064,813.00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015,453,297.86 | 1,950,994,868.67 | 1,950,994,868.67 | 3.30% | 1,608,014,242.66 | 1,608,014,242.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145,288.03 | 224,454,110.76 | 224,458,809.21 | 5.65% | 152,032,378.79 | 152,039,906.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6,727,174.65 | 227,196,253.84 | 227,200,952.29 | 4.19% | 133,885,943.49 | 133,893,471.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640,269.93 | 255,330,998.79 | 255,330,998.79 | 6.00% | 227,299,397.69 | 227,299,397.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586 | 0.7189 | 0.7189 | -8.39% | 0.4890 | 0.48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586 | 0.7015 | 0.7015 | -6.12% | 0.4876 | 0.48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2% | 11.02% | 11.02% | -3.10% | 8.68% | 8.6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57,401,405.40 | 502,431,932.03 | 518,315,219.46 | 537,304,74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330,906.83 | 68,473,240.77 | 62,063,047.56 | 61,278,09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845,657.44 | 67,983,181.52 | 60,703,706.38 | 63,194,629.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86,075.07 | 107,382,873.31 | 42,195,003.96 | 170,648,467.7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8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10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延安 | 境内自然人 | 16.59% | 60,685,47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2% | 22,023,18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卢元健 | 境内自然人 | 5.83% | 21,319,08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 | 10,134,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6% | 6,429,1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林志强 | 境内自然人 | 1.67% | 6,118,7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胡育琛 | 境内自然人 | 1.40% | 5,135,50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袁永林 | 境内自然人 | 1.07% | 3,904,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7% | 3,901,1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 | 其他 | 0.94% | 3,450,55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卢元健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袁永林 | 新增 | 0 | 0.00% | 3,904,000 | 1.07% |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3,901,100 | 1.07%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 | 新增 | 0 | 0.00% | 3,450,557 | 0.9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2月15日,元力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提前赎回元力转债,赎回日为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6日,元力转债赎回款到达元力转债持有人账户。本次赎回数量36,666张,共计支付赎回款3,670,266.60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元力转债于2023年1月17日摘牌。未赎回的元力转债在此前完成转股,累计增加51,188,692股,公司总股本增至363,419,860股。
2、2023年1月,全资子公司元力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成立。
3、2023年3月,元力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以4,898万元(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关联方福建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的厂房、土地使用权。
4、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官伟源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23年2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聘任许文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5、2023年4月,公司办公地址由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新港路2号搬迁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6、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82%,成交总金额60,162,543.63元(不含交易费用)。
7、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完成了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成就。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为符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共计243.30万股公司股票;2023年8月25日相关手续办理完成,新增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5,852,860股。
8、2023年9月,监事周晓兰女士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监事一职。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谢礼鑫先生为公司监事。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谢礼鑫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9、2023年11月,独立董事向建红先生因连续任职满6年离任。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周颖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10、2023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8,000万元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元禾水玻璃成为三元循环的全资子公司。
11、2023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获得通过,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2、2023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3、2024年1月,公司与刘其凡先生、刘能瑞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7,355万元价格转让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30.5%的股权给刘其凡先生,以人民币4,945万元的价格转让元禾化工20.5%的股权给刘能瑞先生。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元禾化工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