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恒尚节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6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2023年4月12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479,280,804.9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2023年4月12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47,928.08 |
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金额) | 1,870.07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金额 | - |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382.52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4,997.36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25,000.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43.6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 | 5,721.7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4月,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之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07,217,301.59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57,217,301.59元,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活期银行存款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专户余额 | 备注 |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露分理处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801160004887 | 23,808.39 | 3,845.34 | 正常使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8010122001320240 | 7,249.62 | 1,871.55 | 正常使用 |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无锡城南支行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8420100100232211 | 5,000.00 | 1.84 | 正常使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甘露支行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651101040010801 | 6,870.07 | 1.36 | 正常使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锡山支行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0904908010505 | 5,000.00 | 1.64 | 正常使用 |
合 计 | 47,928.08 | 5,721.73 | 正常使用 |
注: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公司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为27.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委托理财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截至2023/12/31余额 | 委托理财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理财收益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00.00 | 2023.5.19-2024.2.20 | 1%-2.95% | 未到期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3,000.00 | 2023.5.19-2024.2.20 | 1.5%-2.95% | 未到期 |
序号 | 银行名称 | 委托理财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截至2023/12/31余额 | 委托理财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理财收益 |
3 |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露分理处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8,000.00 | 18,000.00 | 2023.5.31-2024.2.29 | 1.4%-2.7% | 未到期 |
4 |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露分理处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 | 2023.5.31-2023.11.30 | 1.4%-2.7% | 27.07 |
5 |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露分理处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00.00 | 2023.12.07-2024.2.29 | 1.4%-2.7% | 未到期 |
注: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到期后还本付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9.51万元。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恒尚节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尚节能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黎 黄 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6,058.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79.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79.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2023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 | 否 | 32,308.39 | 23,808.39 | 23,808.39 | 0.00 | 0.00 | -23,808.39 | 0 | 2025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
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0,423.92 | 7,249.62 | 7,249.62 | 382.52 | 382.52 | -6,867.10 | 5.28 | 2025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4,997.36 | 14,997.36 | -2.64 | 99.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7,732.31 | 46,058.01 | 46,058.01 | 15,379.88 | 15,379.88 | -30,678.13 | 33.3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尚未投入建设,主要原因及投入计划安排如下:(1)公司前期已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可以通过挂牌竞拍的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2023年度,各方已持续沟通协调推进项目用地事宜,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仍未能取得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土地,导致该项目尚未投入建设;(2)2023年以来,公司所处长三角区域正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要领域项目建设,发展前景持续向好。公司将综合考量当前业务发展及市场变化实际情况,结合业务定位、区域聚焦、优先发展等经营策略,充分考虑项目原计划实施用地推进可行性因素,多方积极筹划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用地方案,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投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