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鉴证报告 1-2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BJAG1F0347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红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高德红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高德红外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德红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高德红外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60,19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91,504,198.44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377,062,004.33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0元。
对于2021年度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000.00元,企业已分别于2022年3月、4月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 日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至12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剩余200,000,000.00元于2023年2月至4月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于2022年5月12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公司以前年度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1,150,000,000.00元,已于2021年到期金额1,000,000,000.00元,形成理财投资收益6,983,398.56元。已于2022年到期金额150,000,000.00元,形成理财投资收益2,732,005.62元。
公司以前年度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金额为1,440,000,000.00元,已于以前年度收回1,19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末仍持有的大额存单金额为250,000,000.00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6,327,885.37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日以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至12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于2023年2月至4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000.00元。
(2)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购买单位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存单金额 期限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0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40期产品5
200,000,000.00
2021.06-2023.04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1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63期产品4
50,000,000.00
2022.09-2023.04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3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13期产品0
30,000,000.00
2023.01-2023.04
3、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 363,267,559.40元,其中,光大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01,525,197.93元,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1,740,977.32元,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4.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44,104,672.89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4,389,268.71元,理财投资收益9,715,404.18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21,099,643.21元,其中,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732,203,892.61元,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820,371,653.37元,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
使用228,194,533.50元,补充流动资金共使用740,329,563.73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金额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2,499,999,985.65
减:部分发行费用 22,937,981.32
减: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 732,203,892.61
减: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 820,371,653.37
减: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投入 228,194,533.50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377,062,004.33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363,267,559.40
减:购买理财产品 0.00
减: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 0.00
减:手续费 67,034.01
加:收到的银行利息(含理财收益) 44,104,672.89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
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销户日期
存款方式
余额
募集资金项目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38390188000324956
2023/6/5
活期
0.00
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5547800214
2023/6/1
活期
0.00
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127909749410603
2023/6/5
活期
0.00
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
合计 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全部注销。
募集资金总额 2,477,062,004.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327,885.37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57,832,083.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否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8,497,872.02
732,203,892.61
73.22% 2023年4月
否
2、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否875,000,000.00
875,000,000.00
157,830,013.35
820,371,653.37
93.76% 2023年4月
否
3、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
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
否225,000,000.00
225,000,000.00
0.00
228,194,533.50
101.42% 2023年2月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0,000,000.00
377,062,004.33
377,062,004.33
100.00%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00,000,000.00
2,477,062,004.33
166,327,885.37
2,157,832,083.81
87.11%
合计 2,500,000,000.00
2,477,062,004.33
166,327,885.37
2,157,832,083.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情况
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面向新基
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以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XYZH/2021WHAA20475
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且于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于2023年
2月至4月期间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000.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于2022年5月12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对于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详见本报告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三)、2、(2)所示。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 363,267,559.40元,其中,光大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01,525,197.93元,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1,740,977.32元,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4.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原因:(1)在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对工业园等厂房进行合理利用,优化产业资源,合理有效布局生产功能,最大程度上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目前此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予以结项。(2)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中各个环节上的费用,降低了成本,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3)在遵守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