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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的报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4年6月,2013年12月3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三十多年以来天圆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国际传播大厦5层22、23、24、25号房。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1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圆全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圆全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圆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圆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

(二)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对天圆全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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