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号)同意注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77,09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1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0,329,353.05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5,437,451.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891,901.80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483,927,75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5,207,430.7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 483,927,759.01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432,856,549.17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11,275,870.74 |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 364,721,052.91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8,428,548.77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431,076.75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 3,335,522.68 |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5,700,334.53 |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3,172,078.08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 65,207,430.71 |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1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272,57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2.77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136,218.9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517,145.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619,073.28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06,546,21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733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4,883,861.3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 206,546,218.90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71,097,010.54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6,713,584.00 |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 40,065,031.06 |
使用募集账户补充的流动资金
使用募集账户补充的流动资金 | 24,318,395.48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 2,445,791.92 |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481,353.70 |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361,798.6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 134,883,861.3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监管协议”)。首次公开发行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首次公开发行监管协议履行。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余额 |
招商银行上海天山支行 | 121908362710905 | 417.62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注1) | 15842191613100 | 已注销 |
15663715975369 | 已注销 | |
建设银行上海金桥支行(注2) | 31050161373609588888 | 已注销 |
31050161373609577777 | 已注销 |
31050161373609566666
31050161373609566666 | 已注销 | |
中信银行上海五牛城支行 | 8110201013401034448 | 65,207,013.09 |
合计 | 65,207,430.71 |
注1: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842191613100及15663715975369已于2022年2月完成注销。注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50161373609566666、31050161373609577777及31050161373609588888已于2023年8月完成注销。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以简易程序发行监管协议”)。以简易程序发行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以简易程序发行监管协议履行。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余额 |
招商银行上海天山支行 | 121908362710555 | 13,885.41 |
中信银行上海北外滩支行 | 8110201013601607827 | 37,987,283.48 |
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 70120122000553395 | 9,899,865.50 |
招商银行上海天山支行 | 121928700910655 | 66,982,826.95 |
合计 | 114,883,861.34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存款 期限 |
招商银行上海天山支行 | NSH05259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1-26 | 2.35% | 31天 |
合计 | - | 20,000,000.00 | -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见附表1-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见附表1-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59,375.9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07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除二(二)中的结构性存款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以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7月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67,747.82元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8月注销了相关募投项目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7月。
2.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安集”)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 [2023])194号)和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在本专项报告中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两次融资分别进行了说明。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集科技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 [2023])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集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 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4,891,901.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283,475.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2,856,549.1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注1)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金额 (1) (注2)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49,797,080.73 | 128,074,333.04 | 8,074,333.04 | 106.73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 | 否 | 94,100,000.00 | 94,100,000.00 | 94,100,000.00 | - | 92,943,860.71 | -1,156,139.29 | 98.77 | 2021年 | 1,454.32吨 | 不适用 | 否 |
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7,010,693.07 | 64,066,767.32 | -4,933,232.68 | 92.85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否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0,764,842.00 | 19,977,651.00 | -22,349.00 | 99.89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431,076.75 | 8,431,076.75 | 8,431,076.75 | 6,167,747.82 | 8,431,076.75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
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 | 否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39,543,111.73 | 70,934,311.58 | -59,065,688.42 | 54.56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8,428,548.77 | 48,428,548.77 | 48,428,548.77 | - | 48,428,548.77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89,959,625.52 | 489,959,625.52 | 489,959,625.52 | 113,283,475.35 | 432,856,549.17 | -57,103,076.3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 (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7月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67,747.82元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8月注销了相关募投项目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7月。 |
注1: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含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以及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注2: 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3: 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产量1,454.32吨,该数据未经审计。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 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3,619,073.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097,010.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097,010.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金额 (1) (注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 | 否 | 119,500,000.00 | 119,500,000.00 | 119,500,000.00 | 34,008,570.16 | 34,008,570.16 | -85,491,429.84 | 28.46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线自动化项目 | 否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7,653,689.28 | 7,653,689.28 | -37,346,310.72 | 17.01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基地分析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 否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5,116,355.62 | 5,116,355.62 | -9,883,644.38 | 34.11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7,636,218.90 | 24,119,073.28 | 24,119,073.28 | 24,318,395.48 | 24,318,395.48 | 199,322.20 | 100.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07,136,218.90 | 203,619,073.28 | 203,619,073.28 | 71,097,010.54 | 71,097,010.54 | -132,522,062.74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59,375.9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077 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 (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安集”)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10 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
注1: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的原因系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含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