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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大信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通过查阅大信职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方式,对大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经审查,认为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要求。2023年11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鄢志娟唐海燕
骆鹏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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