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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为公司聘请的 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决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

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 家。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奕莹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协调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为公司继续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次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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