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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的原则,对司农事务所进行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资质

司农事务所于2020年11月25日成立,同年12月9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影响司农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司农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由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相关事项且无异议。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1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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