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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3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158,826.30 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9,185,011.25元。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2,079,379.34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207,937.93 元后,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1,535,371.16 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1,535,371.16元。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34,75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171.104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6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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