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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4]23008280038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附件一: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3-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4]23008280038号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禾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禾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禾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司农审字[2024]2300828003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皓淳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 林

中国 广州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决策机制、授权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下属企业管控、内部环境、内部监督、社会责任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运营管理、销售与应收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供应链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等内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错报的影响程度直接与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挂钩,具体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的1%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

总额的0.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特点等因素确定。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舞弊行为;(2)重述以前披露的财务报表,更正重大财务错报;(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4)内部控制失效而导致集团资产发生重大损失;(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与检查无效;(6)关键或重要不相容岗位未能恰当分离;(7)信息系统的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非法操作和舞弊的行为;(8)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0.5%>金额≥资产

总额的0.1%

资产总额的

0.1%>金额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3)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严重流失;(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国内外重要知名媒体发布或转载企业重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5)重要制度或管控缺失,导致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6)以前年度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2024年,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管理,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及时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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