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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商行”)的一般户签订乐盈宝对公存款产品协议书,约定在签约期内根据签约账户人民币每日日终余额对应的乐盈宝对公存款产品利率进行计息,2023年度公司在富阳农商行取得存款利息合计32,918,373.27元。公司2023年11月24日购买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富盈”净值型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产品期限91天,该笔款项已于2024年2月26日收回本息10,095.00万元。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章有春先生为富阳农商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二)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视为公司关联方,故富阳农商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公司在富阳农商行的存款及现金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进行确认。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5-06-13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YA3600224E

(3)法定代表人:丁松茂

(4)企业地址:浙江省鹿山街道依江路501号第1幢

(5)注册资本:90919.3112万元人民币

(6)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基金销售。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进行正常现金管理行为,富阳农商行与公司签订的关于利率以及理财产品的协议,是基于客户资信水平、资金规模以及银行间正常吸储业务标准由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而定,利率水平参考公开市场水平,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富阳农商行签订了《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乐赢宝对公存款产品协议书》,约定就公司在富阳农商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根据起始签约金额、产品限额、期限、付息方式等条件,在签约期限内根据账户每日日终余额对应的乐赢宝对公存款产品利率进行计息。

五、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现金安全性、流动性前提下提高资金收益率,未违背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富阳农商行是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和运营的盈利性的金融机构,其日常业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措施下进行,公司董事长章有春先生担任其董事并不参与日常业务,双方的存款以及现金理财业务均是在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基础上,根据银行间业务的公开水平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期初公司在富阳农商行一般户的存款余额为682,532,386.66元,截至2024年3月底存款日均余额为1,037,394,088.70元。公司2024年一季度应计收存款利息9,118,369.42元。

公司2023年11月24日购买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富盈”

净值型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产品期限91天,已于2024年2月26日收回本息10,095.00万元。

七、 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公司在富阳农商行的存款及现金管理业务是公司正常现金管理行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现金管理行为,与农商行之间的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收益均是基于银行间的公平、公开水平,是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整体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八、 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中泰股份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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