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陈光明先生、黄加宁先生、田园园女士。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袁少颖女士、黄平先生、林文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1/3,其中包括 1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法律专业人士及1名行业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至1999年8月在杭州西湖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9年9月至今在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22年11月30日,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变更为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1999年9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任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部门经理。2017年7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其中第四届董事会召开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5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3、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指导了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主持开展了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沟通和审核工作、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深度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现场调查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 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此外,公司按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拟定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奖惩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合规、合法。
4、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五、总体评价与展望
2023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2023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
田园园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