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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家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领域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家华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3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1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包括3次现场会议和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33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出席率均为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和股权激励方案中的会计处理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供最新的财税政策动态给予参考。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9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2023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

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最后,感谢公司在2023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任家华2024年4月15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杰)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杰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学专业硕士学历。曾任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023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1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包括3次现场会议和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33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出席率均为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唯一的独立董事委员,本人就公司年度总结和经营计划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战略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与中小股东沟通。2023年度,本人先后于4月14日、8月21日、10月23日出席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本人积极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春风动力的评价。

2、参加实地现场考察活动。2023年度,利用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及门店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和主要产品销售等情况进行调研,主动了解公司经营产销状况及所处行业发展态势;为了解公司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本人实地了解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情况,并向公司管理人员了解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等具体情况和原因,上述进展情况均符合募投项目实施规划。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9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

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4月、8月、10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3月、10月,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3月、4月,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六)2023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3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杰2024年4月15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国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国华,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一级律师。1985年至1995年,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1995年至2004年,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年至2008年,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2009年至2011年,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现担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3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1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包括3次现场会议和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33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出席率均为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结合新《公司法》等最新法规动态,就股权激励考核程序、薪酬制度与发放程序、提名高管程序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9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

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2023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3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国华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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