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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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637号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甬金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甬金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甬金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甬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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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甬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甬金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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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0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52元,共计募集资金129,872.8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480.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0,392.1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2,881.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51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5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17,511.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05,514.01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2 | 12,27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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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 B3 | 1,700.00 |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B4 | 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B5 | 1,990.5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711.04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 | C2 | 0.50 |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C3 | 0.00 | |
收回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2] | C4 | 1,700.00 | |
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5 | 0.00 | |
赎回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6 | 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C7 | 0.2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7,225.05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12,276.82 |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 D3=B3+C3-C4 | 0.00 |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D4=B4+C5-C6 | 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D5=B5+C7 | 1,990.8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0.00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销户,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结余资金0.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2022年4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需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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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方式,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558.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9,44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0.5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191.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9,191.4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8,948.40 |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 B2 | 29,213.53 |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 B3 | 11,258.00 |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B4 | 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B5 | 452.8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注1] | C1 | 6,688.05 |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 C2 | 0.00 |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2] | C3 | 1,800.00 | |
收回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C4 | 13,058.00 |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 | C5 | 4,79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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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6 | 0.00 | |
赎回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7 | 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C8 | 3.4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5,636.45 |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29,213.53 |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 D3=B3+C3-C4 | 0.00 |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 | D4=C5 | 4,797.73 |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D5=B4+C6-C7 | 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D6=B5+C8 | 456.2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D6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0.00 |
[注1]本期项目投入包括公司本期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再等额置换的部分[注2]经2022年12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1.20亿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4,797.73万元(含现金管理和利息净收益456.2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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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41.1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2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9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9,1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292.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807.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0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18,807.1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 B2 | 0.00 |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 B3 | 0.00 |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B4 | 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B5 | 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注1] | C1 | 38,557.61 |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注2] | C2 | 33,800.00 |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3] | C3 | 55,000.00 | |
收回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C4 | 10,400.00 | |
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注4] | C5 | 57,000.00 | |
赎回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6 | 55,00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C7 | 391.2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8,55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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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33,800.00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 D3=B3+C3-C4 | 44,600.00 |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D4=B4+C5-C6 | 2,000.00 |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D5=B5+C7 | 391.2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 | 240.7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0.78 | |
差异[注5] | G=E-F | -10.00 |
[注1]其中包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批,本期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6,857.87万元
[注2]本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安排使用募集资金33,8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2023年4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5.00亿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需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44,600.00万元(扣除已归还后的净额)
[注4]经公司2023年4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7.00亿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万元
[注5]差异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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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子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年加工7.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5亿元对子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子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50310188000299613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于2020年1月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加工7.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予以结项,将项目结余资金22,000.00万元用于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一期)”,并将结余资金12,275.24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随后子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账号50310188000299613)予以注销,子公司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2050160010109888999)。公司、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于2022年6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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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 1208050029200421260 | 2023.2.10销户 | |
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 | 62050160010109888999 | 2023.3.31销户 |
[注]2023年8月,公司名称由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之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名称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之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名称为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注 | 33050167612700001359 | 2023.07.05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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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注1] | 8110801013402318781 | 2023.12.27销户 |
[注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加工19.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于2023年12月结项,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2月办理完毕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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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支行 | 79060122000133268 | 432,128.9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 1208050029200431689 | 697,429.1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571905192910202 | 945,483.85 | ||
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 | 62050160010109999888 | 432,802.06 | |
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 44050111078200000191 | 2023.12.26销户 | |
合计 | 2,507,843.9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及附件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33,8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及附件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12,276.8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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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12,276.32 | 12,276.32 | 12,276.32 | 0.50 | 12,276.82 | 0.50[注5] | 100.00 | [注6] | 否 |
合计 | - | - | - | - | 1,711.54 | 119,501.87 | -32,285.45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8,668.45万元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2019年12月,经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8,668.45万元,该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0年度实施。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4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需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0.50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所致。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注2]本项目投产后,第一年达产60%,第二年达产85%,第三年起达产100%;该项目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119,286.00万元,年均净利润19,027.00万元;考虑生产线陆续投产的因素,该项目2023年应实现销售收入105,369.30万元,应实现净利润16,807.18万元。2023年,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10,948.29万元、实现净利润为5,189.55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本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利息净收入[注4]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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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为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一期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已于2023年7月投产,202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9,451.79万元(销售收入按总额法确认),实现净利润-1,621.57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注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销户,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结余资金0.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6]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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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11,485.78 | 99,647.71 | -4,341.47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24,248.33万元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4,248.33万元,该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2年1月实施。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2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1.20亿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4,797.73万元,形成原因系:(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了部分工程费用,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2)募集资金产生存放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系包含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注2]本项目投产后,第一年达产80.00%,第二年起达产100.00%,项目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为219,765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8,217万元。考虑生产线陆续投产的因素,该项目2023年应实现销售收入43,953.00万元,应实现净利润3,643.40万元。2023年,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51,388.6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51.14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5]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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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4,797.73万元(含现金管理和利息净收益456.2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6]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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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118,807.13 | 118,807.13 | 118,807.13 | 72,357.61 | 72,357.61 | -46,449.52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为避免因产能利用不足而造成设备设施闲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完工时间延期到2025年3月31日,二期工程计划完工时间延期到2026年9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26,857.87万元先行投入年加工35万吨宽幅精密不锈钢板带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建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6,857.87万元,该批资金置换已于2023年6月实施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2023年4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需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4,600.00万元(扣除已归还后的净额)。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7.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该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1[注]4之详述[注2]本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利息净收入[注3]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为574,000.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7.373.01万元。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投产,2023年应实现销售收入为239,166.67万元,应实现净利润应为3,072.09万元。2023年度,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39,536.5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316.06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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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