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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奥特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30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5,261.9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0,591.06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14,830.8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736.43
募集资金净额期末余额10,576.51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实际余额10,576.5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募集资金专户95508802306584004791.92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2870856.27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293511172.01活期
转七天通知存款730601220003601551,150.00活期
转七天通知存款730601220003600024,940.00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37335445.43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39307821.95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275410.28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15477.43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901511.70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789025.90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759230.03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39812.09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27622.89活期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53109635.75活期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533391,503.31活期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535741,370.82活期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53450123.34活期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53081296.60活期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53211148.80活期
合 计-10,576.51-

公司与上述相关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下称“示范项目”)调整后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683.95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置换在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子公司预先投入“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金额为3,490.64万元。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08.04万元,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60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60万元。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完成了上述置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特迅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奥特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时间: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261.9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44.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421.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1.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4,683.9524,683.955,344.0914,830.8160.09%2024-12-31 注(1)不适用-
2.10,57810,578010,591.061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5,261.9535,261.955,344.0925,421.87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1.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未达到计划的进度,主要原因为: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状况与预期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项目进行逐步投入,因此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项目建设周期较原计划相应延长。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不适用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适用,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项目可行性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伍春雷 伏江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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