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第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2024年1月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信永中和提交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就审计目的及范围、审计服务内容、重点审计领域、主要审计
程序、质量保证措施和团队安排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3、2024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信永中和提交2023年度与治理层沟通报告,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会议,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信永中和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