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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5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王尧作为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湖雪”)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王尧,男,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江苏东台人。2005年7月至2016年6月任苏州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任传媒学院院长;2015年9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无行政级别)。2022年5月至今任太湖雪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现场办公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9次,出席股东大会5次,具体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方式表决情况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尧9现场+通讯均同意95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日期工作内容
王尧2023年2月18日-2月19日出席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3年7月8日-7月9日出席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年11月20日出席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现场办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3年度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外,还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建议,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相关人员和

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能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形,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七、其他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尧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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