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太湖雪: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拟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36,256,604.0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916,797.5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3,164,758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1,453,860股后的51,710,89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513,269.4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5、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

6、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的,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条件: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当年合并报表后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现金分红基本政策: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承诺目前仍在履行过程中。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