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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且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获取除约定的审计费用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且维持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总金额为91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7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不含税),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度财务审计、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对审计工作的进度进行跟踪,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顺利完成了2022年年报审计、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

6.审核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金融机构发生的关联交易,认为这些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其操作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签署办公场所长期租赁合同的事项;公司将持有的津金晨100%股权转让给建发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兆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厦门利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拟将各自持有的广州建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建发集团以及公司拟收购建发房产部分股权的事项,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2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预编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2023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2023年3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4.2023年8月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3年8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7.2023年10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3年12月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商舟物流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紫金铜冠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2023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2023年12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建发房产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2023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和审计安排。

2023年,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恪尽职守、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守德、吴育辉、黄文洲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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