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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司代码:605218 公司简称:伟时电子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210,828,523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2元(含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29,937,650.27元(含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8,945,350.56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并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公司股份回购使用资金总额80,500.00元。

因此,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58,963,500.83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97%,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伟时电子60521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兴才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电话0512-57152590
电子信箱chenxc@ksways.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VR、数码相机、小型游戏机、平板电脑、手机、智能家居、工控显示等领域。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

公司深耕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加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品,为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与深天马、JDI、夏普、京瓷、松下、三菱、华星光电、LGD 等全球知名生产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应用车厂包括奔驰、宝马、奥迪、捷豹、路虎、大众、戴姆勒、克莱斯勒、福特、通用、T公司、丰田、日产、马自达、本田、沃尔沃、奇瑞、吉利、长城、比亚迪、赛力斯、问界等。公司在巩固已有车载背光显示领域地位的同时,已成功进入国内外品牌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LED灯珠、光学膜材、FPC、塑料粒子、电阻、钢材、模具配件、LCD等。公司采购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采购周期展开。

2、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行生产为主,外协加工采购为辅的模式组织生产。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为保障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对原料、在制品和成品都按规定的编号或标记进行标识,公司品证部门和制造部门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过程及各流程节点制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市场拓展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发挥自身营销优势获取业务。公司在昆山、东莞、日本和韩国等设立了销售部门,利用自身销售网络公开、公平的获取业务订单。公司通过应用市场发展趋势和产品发展方向分析,积极寻找目标客户,并通过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稳步推进合作关系。

(2)利用合作商社的客户网络获取业务。公司合作的贸易商均具有供应链管理优势,其购销网络遍布全球,通过合作商社的客户网络资源,积极寻求潜在客户。

(3)借助合作客户的影响力,拓展新客户。公司主要客户为车载液晶显示领域的供应商,在业内具有重要影响的企业,行业影响力较高、信誉卓著,与公司合作多年,关系稳固。通过主要客户的业内口碑及行业内的影响力为公司拓展新的客户资源。

(4)积极开发中国大陆和世界其他各地的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1,780,320,041.941,513,785,795.2917.611,466,006,55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9,725,441.641,201,313,391.955.691,140,822,968.83
营业收入1,567,771,032.411,358,734,632.1615.381,200,514,74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004,726.5496,144,087.1922.7452,396,409.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889,038.7487,752,294.87-0.9834,879,42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12,836.16145,661,298.19-76.9218,889,67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78.23增加1.24个百分点4.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970.453923.310.24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7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87,594,342.40364,130,465.01472,153,787.71443,892,43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67,917.7725,548,176.7229,281,723.5052,206,90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91,707.8426,084,777.5128,691,987.3926,020,56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0,748.19-12,983,887.84-19,373,491.8872,470,964.0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5,2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71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WATANABE YOICHI0124,576,38258.53境外自然人
YAMAGUCHI MASARU022,952,27410.78境外
自然人
宏天基業有限公司-1,061,4003,311,6741.56境外法人
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6,4382,149,9481.01其他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2,004,9372,004,9370.94其他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81,1031,033,2600.49其他
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2,200936,8770.44其他
陈月娥898,697911,8970.43境内自然人
谢富荣606,900606,9000.29境内自然人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10,877605,5810.28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股东山口胜(YAMAGUCHI MASARU)持有昆山伟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伟骏”)10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昆山伟骏系公司股东宁波泰伟鸿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分别持有宁波泰伟鸿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80%、2.9589%的出资份额。公司股东山口胜(YAMAGUCHI MASARU)持有公司股东宏天基业有限公司0.4798%的股份并担任其董事。2.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部署要求,聚焦公司主业,销售业绩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777.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800.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74%;扣非后净利润为8,688.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9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8,032.00万元,增长17.61%。归属于所有者权益126,972.54万元,增长5.6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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