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9个,由于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收入较少,未纳入评价范围。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2)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3)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4)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含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5)鄂尔多斯市东铜铁路物流有限公司6)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7)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8) 鄂尔多斯市昊华鑫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9.9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战略规划管理、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担保业务管理、预决算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行政管理、内部监督管理、证券事务管理等领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投资管理风险、诉讼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指标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报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资产指标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 | 资产总额的0.5%≤报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经营收入指标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经营收入总额的1%;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经营收入总额的0.5%; |
所有者权益指标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经营收入总额的1%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
重要缺陷 |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虽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较大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须引起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视和关注。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损失指标 | 资产损失≥500万元 | 300万元<资产损失<500万元 | 资产损失≤300万元 |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⑦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①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③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⑥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⑦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③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⑤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⑥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存在其他缺陷。 |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建全,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024年度公司面临新的经济形势,设计并运行与新的经济形势相匹配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董永站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