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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5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号公司6号楼20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监事会的各项工作,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1,839,84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23,551,953.50元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宏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君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湘瓷科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洛阳隆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005.00万元,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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