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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在不超出上述金额情况下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方案,包括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等;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条件下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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